自從去年細胞治療特管法的開放後,細胞治療逐漸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國內許多醫院及生技公司嗅到商機,投入細胞治療開發的生技公司就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不論是自行開發或是引進國外技術都有,原本在檯面下的也逐漸浮上檯面。而目前特管法所開放的是以自體細胞療法為主,且必須在特定的醫療場所進行治療,而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則是預計將其視為藥品來做管理,必須對其商品化、規格化、製程加工流程的一致化有更多的控管,理論上也是需要取得藥品的查驗登記許可。
值得一提的是初審中已通過讓完成臨床二期的藥,在有一定的安全性下可以先讓病患先使用,後續在持續追蹤觀察。再生醫療製劑對台灣的醫療、再生醫學及生技產業的發展扮演相當關鍵重要的角色,相信病患要的是安全且有效的細胞治療,相信法案內容要考慮的觀點及面相事非常多的,期待官員及立委能齊心努力,為病患及台灣醫療的發展奠定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