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0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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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多年的再生醫療法案,終於將在下週進入立法院逐條審查。多年下來,草案不斷調整,從一法變三法,又變成如今的雙法,曾歷經醫界、藥界兩方的激烈辯論,以及立委間的彼此僵持,讓法案難以推進。而此次立法,雖亦有醫、藥界的角力痕跡,但反對立法的聲浪則相較平靜,極有可能在本會期三讀過關。
對於傳統治療方式無效的急重症病人欲尋求其他醫療管道者,先進國家除了參與人體臨床試驗之外,莫不積極尋求解決之道,著重於應用醫療創新以拯救生命。衛福部為呼應此一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重新檢討2018年衛福部公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下稱特管辦法)修正條文,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之經驗,並參考美國「right to try Act(嘗試權法案)」重要的核心精神,在限定情况下,擴大病患的個人自由和代理範圍,制定「再生醫療法」草案。
為確保再生醫療的品質、安全及有效性,並維護病人權益,行政院會16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特管辦法)核准的細胞治療,為國內特定疾病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療選擇! 目前特管辦法規定細胞必須是同一病人自體來源,滿足病人自體療程的需求,因此每批細胞製造的批量小,又因個別病人疾病狀況不同,如何確保細胞生產的一致性,有賴於操作人員的經驗和制度化的管理!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
核准施行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應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並依醫療法第21條,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後,始得施行。
黴漿菌的汙染一直是細胞培養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問題,一旦細胞被黴漿菌感染,細胞的生理層面將會有很大的改變。對於用於醫療目的之細胞衍生的生物製藥或是細胞治療等產品,若發生細菌污染將會對患者會構成潛在的安全風險,並且會對製造商帶來嚴重財務損失的風險,而為了將這些風險降到最低,在整個產品製造和開發過程中進行黴漿菌的定期檢測是必要的。
關於GMP證書FDA並不會批准GMP證書給實驗室、醫療機構或任何製造商,GMP是一套生產品質管理系統,FDA僅會稽查或查核產品的製造商,去確認該產品的生產是否符合GMP,但不會對產品製造商頒發GMP證書。一般只有被認為是藥物或是藥物活性成分(API)的產品才能獲得GMP證書,簡單來說GMP認定的是產品而非製造商。
簡單來說GMP是用在規範及控制藥品的品質、安全性及生產流程,主要的目的是在為人們把關使用藥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那麼到底什麼是GMP呢? 其在細胞治療的新醫療技術中,GMP的重要性又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