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細胞在打入人體之前,需在體外進行放大培養,而培養過程中所使用的液體培養基是供應細胞生長養分的主要來源,和細胞有最直接的接觸,所以我們就以培養基的例子來看,相信大家對於RUO (research use only)不陌生,可能在培養基的瓶身有會看到,RUO一般是用於沒有具體定義並且不能在任何官方機構註冊的產品的一個用詞,其實也表示RUO等級的產品並不一定符合GMP的生產規範,或許在研發初期或是臨床一期或二期時,使用RUO是可以被接受的,但這也僅限於初期的階段,未來實際應用於臨床時,還是必須建議採用有GMP等級或Clinical Grade的產品,除非真的完全找不到GMP等級的替代品。
在整個細胞治療產品的開發過程中,最好在初期研發階段的時候就開始使用臨床等級的材料,以培養基來說,不同品牌的培養基可能具有不同的成分,若等到要進入臨床試驗時才改用GMP等級的產品,那麼對細胞本身有需要在重新適應一次,在此過程中細胞的功效可能會有所變化,因此在產品初期研發時就最好挑選出能符合預期功效的培養基來使用,降低後續製程上的改變所造成的改變。
我們在其他文章中已經有說明過細胞medium是屬於輔助性材料(Ancillary materials, AMs),在細胞治療產品的開發中,大部分最終產品床就是細胞本身,而在細胞培養製造的過程中會使用到的材料,但不屬於最終產品的一部分,這些會用到的材料被稱為輔助性材料,對AMs的製造商而言,AMs的生產流程並沒有標準的規範存在,因此,優先考慮病患的在使用上的安全成為最最重要的考量,而監管AM使用單位及產品製造商的監管機構是必須對病患的安全負起責任。但是,監管機構通常要求使用單位要負責與所有試劑和材料的供應商一起去確認其材料的安全性,並確保產品的使用及製造都能符合該監管機構的規範。
雖然細胞治療產品、血液製品和藥品之間有相似之處,但仍有少數在科學和規範的領域難以在這些行業之間通用。例如,通常可以通過先進的分析測試方法來鑑定用於製造藥物產品的材料,並證明透過這些測試可以將這些材料從最終產品中有效地移除。 而藥品是可以大量生產並儲存起來,然後在出廠前進行分析;相較之下,細胞產品通常是以小批量製備,並且需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到生物性的材料。但目前很少有既可靠又敏感的分析方法可以用於檢測生物性的輔助材料,這樣其實很難以去驗證AMs是否已從最終的細胞產品中移除了。
另外,若要嘗試去驗證細胞治療產品的耐受性及檢測的限制時,許多AMs因其本生的生物特性而面臨了許多挑戰,由於許多細胞產品的不穩定性高且也不能對終產物進行滅菌,且大部分都需立即在最短時間內對病患施用,這些因素對細胞治療產品實際上帶來了許多內在的風險,因此,這也增加了對AM產品品質穩定性的要求,有鑑於此,監管機構通常會要求使用單位證明如何降低用於製造細胞產品的材料的風險,目前國際藥品法規協會(ICH, 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和美國藥典(USP, 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為有效的評估AMs也提供了有用的且被公認的檢驗架構,其可應用於AMs的風險評估和資格計劃。
不同的AMs有不同的評估標準,其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於使用於產品本身的組成物質及其品質。例如,選擇不含動物成分的GMP AM將比非GMP且有使用動物成分的試劑有較少的使用限制。然而,難題在於許多用於製造細胞產品的AMs本身就屬於高風險的物質,而可使用的低風險AMs可能也不存在,或是在無法達到良好的應用效果。舉例來說,為了讓外源性潛在的傳染物質的汙染將到最低,可以將從使用含有血清的細胞培養基轉向使用無動物成分(ACF)或化學成分確定(Chemically defined)的培養基。但並非所有細胞類型都可以容易地適應在無血清的培養基中,使用無血清培養基可能會使細胞的產量降低或是使細胞失去了原本在含有血清的培養基中所觀察到的治療效果。因此,監管機構,供應商和使用單位的共同目標應該是要將用於細胞產品開發過程中所使用的每種材料或試劑做有效的評估及控管,藉此讓病患承受的風險降到最低。
就上述案例來說,就安全性其法規遵從的角度來看,選用生產過程符合GMP或有ISO國際認證的培養基是較有保障的,若該培養基同時有在美國FDA註冊過藥物主文件(Drug master file, DMF),在歐盟稱為MF (Master file),那就更加有保障。各國都可能有類似的藥物主文件規範,但由於美國FDA是屬於全球性的權威機構,因此對台灣監管機構來說是絕對具備參考價值的,通常該輔助性材料的產品若備有DMF,也表示這家公司整體上來說是一個較透明的且願意誰時接受外界檢驗的公司,這樣對產品使用者來說其實是更有保障的。
全球各國對於AM的規範其實並不一致,且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規範,很多商品的標示常常令人無法正確的解讀,有時候製造商因為商業的考量而使用了一些商業術語,這些術語或語意不清的標示容易讓使用者誤會產品的能夠應用範圍;當然,廠商有責任依照自己所標示的規格去把關自己所製造產品的品質,並且確認商品的效能,但最重要的還是使用者自己也必需去了解這些標示背後所代表的意思,下表是依照參考文獻所整理出來一個表格,針對生產細胞治療等級的AM的生產者及使用者,各自應該有自己該付的責任,提供一個參考的依據。
另外,GMP法規是依照科技的發展不斷的在更新中,所以也稱為cGMP,因此,最好也能夠了解該製造商使否有能力依照最新的GMP法規或ISO規範進行品管文件的更新及遵循。還有一個部分可以注意,也許製造商自己聲明產品的生產過程是符合GMP規範,但我們不太可能去驗證廠商的品質文件,但我們可以去了解該產品的製造廠是否曾經被FDA、ISO或其他監管單位稽核過,若有被稽查過,那麼廠商應該是可以提出相關資料的。希望透過以上簡短的介紹能讓各位對於AMs產品使用的選擇有更多較深入的了解。
供應商 | 使用單位 | |
可提供AM產品完整CoA, CoO, CoC | ■ | |
在符合cGMP規範下升級AM的製造過程(即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分擔成本和風險) | ■ | ■ |
建立並實施AM的規格評估計劃 | ■ | |
查核AM所使用的原物料沒有動物疾病的潛在汙染,例如BSE/TSE | ■ | ■ |
根據供應商提供的信息或與供應商合作對AM進行風險評估,例如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 ■ | |
執行品質和供應協議或合約 | ■ | ■ |
產品效能可以符合預期的應用 | ■ | |
評估最終細胞產物中是否有AM的殘留量 | ■ | |
評估最終細胞產物的品質是否為會因為AM的生產批次差異(lot-to-lot)而受到的影響 | ■ | |
評估AM的穩定性 | ■ | ■ |
準備並提交AM的主文件(master file) | ■ | |
實施更高的製造標準,客製化的配方或更換不合標準的成分 | ■ | ■ |
對AM的特性描述進行測試並為其制定規格,例如純度,功能,病毒污染,動物來源等 | ■ | ■ |
確認是否須對AM進行生物相容性、生物分佈、細胞毒性或外源試劑進行測試 (也許可由供應商提供) | ■ | |
確認CoA的測試結果能提供足夠的且重要的訊息,例如功能性測試 | ■ | |
稽核AM供應商的資格,例如前往審查 | ■ | |
AM的製造過程或其設計及配方中若有任何異動必需通知使用單位 | ■ |
參考資料:Cytotherapy. 2016; 18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