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案號 | 108DOMA002 |
計畫狀態 | 執行中 (On Going) |
細胞治療項目 | 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
適應症 | 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
適應症詳述 | 退化性關節炎 |
醫療機構規模 | 醫學中心 Medical Center |
醫療機構所在行政區 | 桃園市 |
醫療機構地址 | 桃園縣龜山鄉復興街五號林口關節重建骨科 |
連絡資訊 | https://www.cgmh.org.tw/ 特約門診專線:03-3280070、03-3281200*8716 |
全部操作醫師 | 張毓翰 |
費用說明 | (費用尚待地方衛生局核定) 1管供病人單腳單次注射,預估費用23萬,採分段付費方式。 2管供病人雙腳單次注射,預估費用23萬5,000元,採分段付費方式。 |
費用收取方式 | (費用尚待地方衛生局核定) 1.1管:收費方式為分階段付費,共分三次收費。第一階段收抽脂費用約5,000元及細胞製備費用約97,500元,第二階段收脂肪幹細胞注射約30,000元及細胞製備費用約58,500元,第三階段收細胞製備費用約39,000元。 2.2管:收費方式為分階段付費,共分三次收費。第一階段收抽脂費用約5,000元及細胞製備費用約100,000元,第二階段收脂肪幹細胞注射約30,000元及細胞製備費用約60,000元,第三階段收細胞製備費用約40,000元。 3.風險發生之收費方式: a.第一階段-1:若病人於採集脂肪組織時發生檢體量不足之情形,無法完成細胞產品,收取約6,500元製備相關費用。 b.第一階段-2:若因以下狀況無法完成療程:(1)醫師判定無法進行療程(2)病人自行中斷治療(3)其他因素,但已完成檢體處理及培養一週,1管收取約55,000元製備相關費用,2管收取約87,300元製備相關費用。 c.第一階段-3:若因以下狀況無法完成療程:(1)醫師判定無法進行療程(2)病人自行中斷治療(3)其他因素,但已完成檢體處理及培養二週,1管收取約99,400元製備相關費用,2管收取約128,300元製備相關費用。 d.第一階段-4:若因以下狀況無法完成療程:(1)醫師判定無法進行療程(2)病人自行中斷治療(3)其他因素,但已完成檢體處理及培養三週,1管收取約152,200元製備相關費用,2管收取約182,400元製備相關費用。 e.第一階段-5:若因以下狀況無法完成療程:(1)醫師判定無法進行療程(2)病人自行中斷治療(3)其他因素,但整個製程已完成,1管收取約189,800元製備相關費用,2管收取約194,800元製備相關費用。 |
計畫書核准期間(起日) | 1/13/2020 |
計畫書核准期間(迄日) | 1/12/2023 |
細胞製備場所 | 向榮生技實驗室 |
細胞製備場地址 | 1149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77巷65號6樓 |
附檔 | 無 |
申請案號 | 108DOMA021 |
計畫狀態 | 執行中 (On Going) |
細胞治療項目 | 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
適應症 | 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
適應症詳述 | 膝關節退化性關節炎 |
醫療機構規模 | 醫學中心 Medical Center |
醫療機構所在行政區 | 新北市 |
連絡資訊 | https://www.femh.org.tw/ 特約門診專線:02-77281099 幹細胞治療專任護理師諮詢專線:0925-191-016 |
全部操作醫師 | 張至宏、王正次 |
費用說明 | (費用尚待地方衛生局核定) 單劑型供病人單腳單次注射,預估費用34萬2,100元,採分段付費方式。 雙劑型供病人雙腳單次注射,預估費用41萬6,100元,採分段付費方式。 |
費用收取方式 | (費用尚待地方衛生局核定) 1. 單劑型:收費方式為分階段付費,共分九次收費。V0收篩檢費用約15,000元,V1收取脂肪費用約233,840元,V2收術後回診費約690元,V3收取細胞注射費用約48,790元,V4收取追蹤費約540元,V5收取追蹤費約28,540元,V6收取追蹤費約540元,V7收取追蹤費約1080元,V8收取追蹤費約13,080元。 2. 雙劑型:收費方式為分階段付費,共分九次收費。V0收篩檢費用約15,000元,V1收取脂肪費用約291,840元,V2收術後回診費約690元,V3收取細胞注射費用約57,790元,V4收取追蹤費約540元,V5收取追蹤費約35,540元,V6收取追蹤費約540元,V7收取追蹤費約1080元,V8收取追蹤費約13,080元。 3. 特殊狀況退費: a. V1狀況-1:若病人於採集脂肪組織時發生檢體量不足之情形,因無充足檢體需要進行產品製備,病人可當場放棄細胞治療程,僅收約18,000元手術相關費用。 b. V1狀況-2:若病人的檢體量充足,但於採集後發生產品無法達放行標準,因檢體已採集且細胞製備流程已啟動,單劑型療程醫院將退回172,800元,雙劑型療程醫院將退回219,200元。 c. V1狀況-3:病人採集脂肪組織後,身體狀況經醫師評估不適合繼續接受治療,或因其他無法預期因素,未能按原治療計畫完成療程,如治療期間死亡、發生併發症等,於採集脂肪組織後的10天內(日曆天),因細胞製備已接近完成,尚未進行各項放行檢測,病人須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單劑型療程醫院將退回108,000元,雙劑型療程醫院將退回137,000元。10天後(日曆天),因產品製備程序已完成,且各項放行檢測已進行,醫院仍須依表訂第一階段費用收費,無法退費。 4. V5療效指標未達:病人於細胞注射後一個月回診追蹤,VAS-Daily、IKDC分數和醫師評估的Tegner Lysholm Scaling Score皆未達10%改善,醫院僅收約540元的掛號費與診察費。 5. 當病人感受與醫師評估有爭議時,以病人感受VAS-Daily、IKDC分數為主,即病人感受VAS-Daily、IKDC分數,於細胞注射後一個月回診追蹤皆未達10%改善,醫院僅收約540元的掛號費與診察費。 |
計畫書核准期間(起日) | 2019/12/26 |
計畫書核准期間(迄日) | 2022/12/25 |
細胞製備場所 | 艾默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細胞產品製造區 |
細胞製備場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9-1號8樓 |
附檔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