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醫事司司⻑ ⽯崇良表⽰,⽬前除了三總,還有多間醫學中⼼提出細胞治療中⼼申請,⽬前已有 40個細胞治療計畫。 三軍總醫院內科部部主任何景良表⽰,患者經由醫師評估後,進⾏細胞療程的程序為,簽署同意書,抽 ⾎取得細胞來源,經由ISO國家品質認證科技實驗室,執⾏細胞培養,再運送回細胞治療中⼼執⾏細胞治療。
三總本次通過以⾃體免疫細胞(CIK)治療「⾎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計畫。 可收案對象是經過化放療、⼿術等標準治療無效的病患,治療團隊會⾃病患⾝上抽取⾎液,並執⾏免疫 細胞毒殺腫瘤能⼒培養及數量增幅,最後再回輸到病⼈體中,讓免疫細胞攻擊⾃⼰的腫瘤,雖不⼀定具 有療效,但⽐起傳統化療等治療⽅式安全許多,病⼈不會感到不舒服,也幾乎沒有噁⼼、疲倦、掉髮等 副作⽤。 三總表⽰,應⽤於⾎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惡性淋巴瘤、華⽒巨球蛋⽩⾎症及多發性⾻髓癌 等疾病,未來也即將通過第四期肝癌及肺癌治療計畫,提供病患希望以及更多元的醫療選擇。
未來哪些患者適合進⾏細胞治療將直接交由醫師⾃⾏評估、判斷,⽯崇良強調,細胞治療中⼼中的醫療 ⼈員皆具備細胞治療相關專業資格,需接受16學分的教育訓練,不僅了解臨床應⽤,更要擁有細胞治 療相關法規知識及控管實驗室培養出的細胞品質。 其他細胞治療申請案可望陸續過關 關鍵仍在收費⽅式如何制定 ⽯崇良表⽰,4⽉8⽇召開的細胞治療價格審查委員會議中,已給予申請醫院收費⽅式建議,只要申請 單位確認最後收費⽅案細項回覆給衛福部並獲准後,就能夠開始執⾏治療⽅案,換⾔之,申請單位回覆 的速度愈快、治療案上路的時程也就愈快。
台灣細胞治療產業商化階段,已經來到最後⼀關,⾸波申請治療案的醫院包括義⼤、中醫⼤附醫、三總 與⻑庚,初步預估,整體治療案收費價格約當百萬元之間。另外,第⼆波申請審查的案件,預期在將本 ⽉開動,⽽有了⾸波案件的經驗後,第⼆波治療案上路的時程也將縮短。
對於收費⽅式,⽯崇良指出,以癌症治療為例,有多個因素需要考量,譬如在正式進⼊療程後,癌末患 者在療程中病故、沒有明顯療效、副作⽤太⼤中⽌治療,無論任何因素導致療程無法繼續,其收費⽅式 該如何制定,是最關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