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全美第一項基因療法,為全球癌症治療揭開新的一頁,細胞治療非常有可能成為未來疾病治療的主流醫學技術,世界各國對於再生醫療之技術的投入金額每年也都顯著的增加,而在台灣,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的資料,政府因應再生醫學發展之趨勢與潮流,科技部將整合衛福部、經濟部資源,挹注4億元,展開為期4年之「再生醫學科技發展計畫」,推動跨領域之整合,結合藥物開發、基因治療、幹細胞移植、組織工程、醫材產業及智慧裝置等強項,為精準醫學的發展立下根基。除了政府的金援之外,細胞治療相關的法令也必需盡快完成立法,這樣才能真的讓大家有法可循,對病人也能有所保障。
而衛福部也於2017/07發函給各界蒐集關於制定細胞治療及基因治療的相關專法的意見,當時該法稱為「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在經過60天的意見收集後,共有來自17個單位的209個意見,衛福部也整合了相關意見資料,並歸納出10個重點意見如下:
1.立專法或專章?
2.本法管理對象及界定適用範圍?自體免疫細胞療法?
3.販賣、製造業者之資格? 建議延用藥事法。
4.定義組織工程產品,惟法案名稱及條文內容未見?
5.製造場所是否要求PIC/S GMP?
6.暫時許可之適用條件、效期?是否要求GTP即可?
7.建立追蹤登錄系統並維護30年之可行性?相關辦法?
8.罰則過重且違反比例原則,不利鼓勵生技產業發展?
9.儲存細胞廣告涉及違法?廣告管理機制?
10.臨床試驗用製造、輸入及使用條件等規定?
針對這些意見,衛福部也於2018/01/23舉辦了首次的業界說明會,該說明會針對各界所提出之意見已有部分回應,主要包含各界重點意見及回應、草案修正內容說明及未來規劃。最主要的立法目是要確保再生醫療產品之、安全性及有效性,防止因使用該產品而引起疾病導入、傳播及擴散並維護病人接受治療之權益。目前衛福部擬修正該專法的名稱,由原本的「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改為「再生醫療產品管理條例(草案)」,相信各界也非常期待該草案能盡快完立法,讓台灣可以在此新醫療技術的發展中也能佔有一席之地。